请问我的答辩状按照下面的格式书写可以吗: 答辩人因与北京XX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 被告和原告存在劳动关系。 2009年3月25日被告通过招聘的方式进入原告公司工作,和原告之间属于合法的劳动关系。 二. 原告一直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依法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被告认可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关于此项的裁决。 三. 原告自被告入职以来一直每月拖欠被告工资5000元,应该依法向被告支付。 望贵院依法判决。
您好: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12 08: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