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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jugtree - 北京     时间 : 2011-12-11 21:36:34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我的答辩状按照下面的格式书写可以吗: 答辩人因与北京XX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 被告和原告存在劳动关系。 2009年3月25日被告通过招聘的方式进入原告公司工作,和原告之间属于合法的劳动关系。 二. 原告一直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依法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被告认可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关于此项的裁决。 三. 原告自被告入职以来一直每月拖欠被告工资5000元,应该依法向被告支付。 望贵院依法判决。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这样书写基本符合法律的规定。

2011-12-11 21:38:35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12 08:41:56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只要写出你对于原告方起诉书的不同意见,是否确认原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就可以。

2011-12-12 11:10:43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但是建议还是找律师处理,你写的太简单,这哪里是答辩,你仅仅是申明主张。Q Q2497652768

2011-12-12 14:50:15

葛磊   [北京]    13693000601

可以,在附上一些具体的法律条纹

2011-12-13 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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