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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

咨询者 : fa305197 - 广东     时间 : 2011-12-12 09:34:45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于11月12日到期,期间单位要我调动工作岗位才签订新合同,我没有同意调动,一直在原岗位上班,单位于11月20日发通知与我解除合同,我能否得到赔偿?

  最佳答案

邹兵律师   [广东]    13715261454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补偿,按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从08年起算。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1-12-12 10:59:53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因合同期满后,双方仍保留劳动关系,因此单位于合同期满后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单位签订合同并继续履行,也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2011-12-12 09:37:53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011-12-12 16: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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