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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可以坚持不离婚吗 ?

咨询者 : fa305247 - 辽宁     时间 : 2011-12-12 11:15:37    状态 : 已解决



男方急于和新欢结婚而要求离婚,女方可以坚持不离婚吗。男方和新欢同居可以算作分居或感情破裂而成为离婚的理由吗?谢谢!

  最佳答案

雪化平律师   [北京]    13910672750

如果有法定的离婚理由一次就可以,没有的话一般要两次,间隔时间要半年以上。 如果一方离婚前与他人同居,可以认定其为过错方,在离婚时应当少分或不少财产。 法定离婚理由: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2011-12-12 11:45:03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姜曙滨   [上海]    18221065385

女方有权不同意离婚,但是婚没有离不掉的,只要一方坚决起诉要求离婚,就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肯定会判离的

2011-12-12 11:34:02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女方有权坚持不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否则,第一次不会判离。 2、他与新欢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婚姻法第32条、46条规定情形,法院可据此判决,但你可据此在离婚时要求赔偿与多分财产。

2011-12-12 11:39:24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可以,那是女方的权利;可以成为理由。

2011-12-13 10: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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