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于2006年考上国家公务员,当时国家有一项政策,能把配偶和孩子的户口一并解决。我于2007年9月随老公把户口落在了海淀区,是集体户口。当时需要一家单位接收我的进京,所以就找一家单位盖了章,但是没有去那里上班,而且档案社保还留在原藉。后来来北京上班后,一直在一家私企上班,也没有考虑档案的事。直到2011年11月,原单位催我辞职,把档案拿走。我才回去办理了辞职,我去海淀人才咨询存档的事,被告知,必须由接我进京的单位才能接收我的档案,然后再由现在的单位接收过来。我硬着头皮去找了这家单位,人家态度挺好的,给开了调档涵和同意调出的证明。我把档案从老家调了过来,寄到了接我进京的那家单位,海淀人才也开具了调档涵,但是同时需要接我进京的单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我去开了以后就能去把档案存上了吗?
您好: 按要求办理即可;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12 15: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