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由于感情不合,已分居三年多了,能不能算作自动解除婚约
婚姻关系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一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没有自动解除的,分居三年只是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条件,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外一方可以依据分居2年以上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10-02-02 09:09:08
婚姻关系的解除分为判决解除和协议解除,分居三年只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若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话,可以起诉离婚。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2010-02-04 22:45:14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事宜 若协商成功的话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若协商不成的话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话 法院一般都会支持的 详情建议电话咨询
2010-02-07 19: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