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人的房屋准备拆迁,老人共四个儿女,现老人(女)是由其中三个儿女轮流照顾,房产户主老人(男)已去世, 其没有照顾老人的儿子正住在拆迁房屋中,房屋是分为5间平房,其中两间是原来老人住,另三间是其儿子住,拆迁时房屋共要了三套房子,想资询一个专家,房产分配法律上应为怎样分,是分为几份?老人(女)有没有一份?三套房子应如何分?要房的儿女应不应该给不要房的儿女折现金补偿?谢谢!
该拆迁房屋属于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老人去世后发生了继承,三套房子老人(女)可以获得五分之三的份额,其他人可以获得十分之一的份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2-02 20:31:05
房子房产主去世后,此房屋中三间房属于现老人,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各半间,房屋拆迁的话,现女人是被拆迁人,并且选择了产权调换,因此三套房也按照上述比例分配,如果是现金补偿,因儿子在此居住,应该得到安置,同时,法律规定,虐待老人、遗弃老人等情节的应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2010-02-04 22: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