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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别人卸砖摔成重伤?

咨询者 : fa114729 - 安徽     时间 : 2010-02-03 00:50:29    状态 : 已解决



尊敬的律师,您好,2009年6月26日,我爸爸在我同村一户拆旧的瓦房的人家挑拣一些好的旧瓦运回家准备以后给自家的旧瓦房维修,走到半路,那人家建新楼房的拉砖车来了,他家喊我爸爸去给他家下砖,他家3层楼房当时只盖好1层,采取在砖车上站人的方式把砖传到1楼屋顶,6月份烈日炎炎我爸爸当时站在屋顶上接砖,中午时分,砖下完了,我爸爸从屋顶下来时一脚踩空,从屋顶直接摔倒在拉砖车上,当时七窍流血,不省人事,他家在不通知我家的情况下,用那拉砖车送到乡村医院,乡村医院不敢收治,他们又用拉砖车一路颠簸送往镇医院(因为我们是大别山农村)镇医院也不敢收治,他们才送往邻省的县医院,,县医院急救后确认2级脑外伤并胸12椎压缩性骨折,4天后实行开颅手术,昏迷12天后人清醒但出现你晚上并发症:电解质紊乱,低血钠症,在县医院在继续治疗20天并发症不能控制,在县医院的建议下,转往省立医院,在省立医院又住了3个月才稳定,整个治疗期间,他家就1个人在医院陪护了16天,支付了4万3千元费用,在人还没有清醒的时候,把病人1个人撂在医院跑了,以后的治疗费用都是我们自己东拼西凑的(出事当天晚上我们才接到别人的通知,连夜从打工的外地直奔医院,我们兄弟2人日夜护理,,正好那天我们回家了一趟,他看我们不在,借口无钱,丢下我那尚未脱离危险还在昏迷的爸爸溜之大吉出去打工了,此后再也不出钱也不帮忙护理了,打电话也不接,我们找过村里和乡里,他们都说他们不是司法机关,没有能力)因省立医院离家太远,我们都在医院,他家趁这个机会把出事时没做好的楼房第2层第3层又盖好了,现在我爸爸已回到家了,还在吃药和治疗,在家期间,脑外伤的另一并发症癫痫也发作了,上次复查,医生建议立即实行二次手术:头骨修补术和胸椎固定术,并保守估计二次手术费用不低于12万,他和她唯一的儿女都在外地打工,他家除了新做的3层楼房外还有一个靠马路违章建的2间平房,以前租给人开小百货店,我爸爸62岁,出事前身强体壮除了种自己的农田还承包了别人的农田,现在生活不能自理了,当时他家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出事现场我都拍下来了,我爸爸是他喊去的,也有证人书面证明,但真正诉讼时本乡本土的,证人不会出庭,我想诉讼,但如此高昂的费用他借口无力支付,我就是赢了又如何?我真的不知道这官司怎么打,难道法律也这么苍白无力吗?请问各位尊敬律师,我这官司这么打,打赢了他家借口无钱怎么办,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廉卫涛   [天津]    13021336520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可以要求被帮工那个人赔偿,不用怕他们家以没有钱为借口,现把官司打赢了之后再说,他们没有钱有东西一样的!

2010-02-03 09: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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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你父亲的有关赔偿由对方承担.

2010-02-03 10:02:3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是在帮工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应该由被帮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可以获得下列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2-03 1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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