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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号签合同,已...?

咨询者 : fa114733 - 广东     时间 : 2010-02-03 09:08:50    状态 : 已解决



本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与某某工业园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并一次性交纳了两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10月20日我们交了本月房租,还交了15天的滞纳金,请问本公司交的滞纳金是否合法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廉卫涛   [天津]    13021336520

这要看你们的租赁协议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双方一致约定有这些内容的话,这就是合法的。

2010-02-03 09:49:0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已经交了2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这几属于履行保证金,不能再交滞纳金了,属于重复交付定金了,可以要回滞纳金。 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2-03 09: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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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你们合同是否约定了关于滞纳金的相关问题,如果有相关的约定的话,应该是合法。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仙霞路345号东方世纪大厦 1703室 免费法律咨询手机:13701997783 分机: (021)51028066—809 QQ:1305186679 MSN:xutong.lawyer@hotmail.com 传真:(021)62282118 网址:www.haiyaolaw.com 邮编:200336

2010-02-03 09: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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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还是没有陈述清楚,为什么收滞纳金呢,是因为你在签订合同之后五日内没有交租金吧,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如果合同约定这样你要承担滞纳金,那你应当交,否则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的。高清会律师

2010-02-03 11: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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