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库管。前段时间,不小心把狼狗放出去被别人打死了。(狼狗是单位借的村民的。)现在村民找单位赔偿,而单位却要我去赔村民钱,否则不给工资(一年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狼狗的钱是否该我赔偿呢? 注明:我所在的是一家施工单位,现在所在地区是土家族的村子。 谢谢了!
1.你利用狼狗进行看护是属于代表单位的职务行为,你和单位属于雇员和雇主的关系,雇员对外造成了损失,应该由雇主即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你没有赔偿的义务,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你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2.单位如果扣留你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2-03 20: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