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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被掐脖子没受伤派出所就没辙了吗?黑社会就这么练成的??

咨询者 : fa112001 - 广东     时间 : 2010-02-05 19:28:24    状态 : 已解决



月30日派出所所长才打电话让我去做笔录,还要了刘继国电话,当时他说这事只能双方调解,处罚只能由单位内部处理。说是中国就没这方面适用的法律, 31又让个警察打电话给我,说是了解情况,声音太小, 2月1日,让我晚上六点去派出所,去到就告诉我刘继国已经辞职了,我问有证据吗?他说是打电话给刘,刘说辞职的,我后来冷静了打电话给前同事,得知刘已经于,12月26日就辞职了,而罗首华依旧,后来就是认18号接待我的警察,说是要让他和一专业警察一起和我去单位处理这事,结果又是没点消息, 我想知道如果我去市政府找几个掐得动的掐掐,反正只要不受伤就可以了吗?

  最佳答案

杨汉卿律师   [北京]    18611337988

殴打他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以有无伤痕作为处罚依据,需要有证据支持即可。

2010-02-05 12:40:54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申诉解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2-03 22: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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