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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签劳动合同补偿?

咨询者 : fa305927 - 北京     时间 : 2011-12-14 10:12:56    状态 : 已解决



2011年6月8日,申请人受聘到被申请人处从事商品部采购主管工作,工资为每月6000元;工作时间为每日的9:00至17:30,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2011年6月8日至2011年12月16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1年12月16日,被申请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否申请: 1. 支付2011年6月8日至2011年12月16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工资37600元; 2.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000元; 3.补缴2011年6月8日至2011年12月16日期间的五险一金。

  另外 9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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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2011-12-14 10:24:26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011-12-14 10:36:35

雪化平   [北京]    13910672750

可以作出上述要求。

2011-12-14 10:57:4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2011-12-14 12:30:37

于淑新   [北京]    13641330437

第1项可以,如果第2项是单位违法解除,可以要求两倍工资的经济赔偿金。至于保险问题,由劳动监察大队管辖,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1-12-14 13:10:32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你的有些主张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你应该不是在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吧。Q Q2497652768

2011-12-14 13:17:33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14 16:35:34

夏尔棋   [北京]    15910663692

你好 保险应该给你上,如果是试用期内没有赔偿的。双倍工资可以赔付,如需帮助可咨询15910663692

2011-12-14 18:59:04

李厚墉   [北京]    18910753393

您好,双倍工资差额合计39000元,不是37600元。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应为12000元而非6000元。补缴社保不应在仲裁中提出,而应到社保中心投诉。其中关键证据在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工资数额,以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建议您委托律师悉心谋划,确保无漏。可来电详细咨询

2011-12-16 13: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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