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进公司,2008年末开始公司才给交保险,现在要辞职,希望公司给补那5年多保险,公司承认在职的年限就说不给补,原因是公司那时条件不允许,我该怎样处理更好?公司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到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要求补缴保险
2011-12-14 19:48:56
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不合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2011-12-14 19:52:15
您好: 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先去劳动监察进行投诉要求补缴,如果监察部门不能解决,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
2011-12-18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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