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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暖公司有权利停止供暖吗??

咨询者 : wosilq - 辽宁     时间 : 2010-02-05 14:48:05    状态 : 已解决



09年我家地热不热,找供暖公司维修。维修人员让安装水龙头清洗地热。事后水龙头并未拆除。今天供暖公司稽查发现水龙头要求罚款3000到5000.不接受就停止供暖。 请问:1水龙头是维修人员让安装的,供暖公司有权利罚款吗? 2供暖公司有权停止供暖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家的水龙头是供暖公司的维修人员安装的,在维修结束后期没有撤掉,属于供暖公司的责任,你们没有能力知道安装水龙头和不安装水龙头的区别,对此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维修人员的行为代表供暖公司,其要求你们支付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依法对公民进行罚款,供暖公司只是一企业,无罚款权,你们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如果其以你们没交罚款为由停止供暖,则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起诉要求其继续供暖,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0-02-05 15:45:41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从诉讼角度你家地暖附加了额外的水龙头是事实,这个供热公司已取得了证据,而你方需证明该水龙头系09年清洗地暖时供热公司维修人员安装后未卸下的事实,否则,供热公司完全可依据供热合同中相应条款,对你进行“罚款”,这都是依托于“供热合同”本身的内容而采取的措施就是应当的,到了法庭重在证据。

2010-02-05 16: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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