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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咨询者 : fa114864 - 浙江     时间 : 2010-02-05 15:12:11    状态 : 已解决



我有朋友结婚5年了,已有一女孩5周岁,在他结婚第二年他的老婆患上精神病,到现在一直用药物维持着,因为家庭条件一般,我朋友想提出离婚,请问这合适吗? 该怎么办理,谢谢了.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朋友的老婆在婚后患了精神病、久治不愈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条件,你朋友有权起诉要求离婚,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根据上述第3条的规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你朋友可以起诉离婚。

2010-02-05 15:27:39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从法律上讲可提出离婚,但是否合适,就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了!法庭会综合考虑双方婚前的感情基础及该精神病的引起原因及孩子的成长等等方面,一个家庭是一个责任主体,其包含的因素不仅仅是法律所能涵盖的!

2010-02-05 16: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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