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经济困难无力赔偿对方,但法院又一次次传我。我该怎没办。
你无力偿还给对方,只能暂时终止执行了,待你有赔偿能力后再说,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010-02-06 14:41:07
法院一次次的传你,你就一次次地到法院去。没有钱,应当有个好态度。
2010-02-06 15:13:27
暂时没钱,说明即可!
2010-02-06 21:36:46
详情建议电话咨询
2010-02-07 18:54:2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