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如下的问题。 我爱人家共哥三个,我爱人最小。七年前婆婆去世了。今年二月份爱人的二哥患癌症也去世了,留下了二嫂和女儿二个人。请问我婆婆名下的房产和公公婆婆的住房公积金这些财产二哥的女儿有继承权吗?该如何继承份额?
1、有权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2、和第一顺序继承人同等平均继承。
2011-12-16 14:27:55
在你婆婆去世时就应该发生继承,但是没有行使该项权利,按你说的,他们有权要求分割
2011-12-16 14:29:18
有权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2011-12-16 14:31:02
有代位继承权,仅限于其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2011-12-16 14:39:05
有权继承,属于代位继承,继承其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2011-12-16 14:47:26
是转继承。不是代位继承。Q Q2497652768
2011-12-16 16:04:26
二哥的女儿有代位继承的权利,份额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均等。
2011-12-16 16:09:35
您好: 孙女有权继承;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17 08: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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