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开车回家,正常行驶,撞在一辆穿越公路的轿车车后门上,因肚子痛得厉害(不是撞击造成的),就没有停车,直接去了医院!等看完后,给交警队一个朋友打了电话,并把车开到了交警队。对方司机报警后,直接去医院!(因撞击是后门,司机只是惊吓,根本没有其他事),现在对方一直说我朋友是逃逸,漫天要价,双方达不成协议!很可能进入司法程序。 想咨询律师,这种情况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即使算逃逸,最终会是个什么结果?我朋友会不会按照交通肇事逃逸罪定论?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并且有自首情节,最终法官会怎么处理?请爱心律师详细解答!谢谢!
不属于逃逸,同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后果的,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赔偿。
2011-12-16 22: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