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大家是一个公社的,河边有一块沙坑地是原来4社集体所有因沙坑地种不成粮食没人要,后来土地改革时,将老4社分成来新4队小7队和12队2010年因建水电站国家征用这块沙坑地,原本是大家的公共财产12队成员说是他们所有,今年初他将村政府告上法庭要将属于他们的钱及早发给他们。村政府已默认的态度最终输掉了官司。请问下我们新4队和小7队人员可以告12队吗??急盼回复
可以起诉确权
2011-12-17 10:01:27
建议详细介绍情况或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2011-12-17 19: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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