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已有十几年了,长期拖欠工资,而且经常待岗,导致我们出去找事干来维持家庭生活,今年11月叫我们回单位上班,我们也回来了,结果也没有给我们安排工作,我们呆了二三天,所以我们又回家了,而后也没人通知我们上班,接下来就以我们旷工为由解除合同的,单位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属于单位不能安排工作,不但不能解除合同还应支付你们工资。 对公司的行为你们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12-17 16:39:29
单位做法严重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相关费用。
2011-12-17 2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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