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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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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继承问题?

咨询者 : fa307008 - 上海     时间 : 2011-12-17 16:39:06    状态 : 已解决



我丈夫对现有房产有部分产权,为了我能够承担他的医疗费,他留下遗嘱将这部分房产给我了;但是如果在留遗嘱日期以后,他再留一份遗嘱将该房产又给了别的人。那么我得到的这份遗嘱还有效吗?如果在我得到的遗嘱中要求写明“这是最终遗嘱”,是否可以避免上述情况;或者还有没有其他办法,在留遗嘱人去世后来保护我的这个权利。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多个遗嘱,内容冲突的,如有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如无公证,或都是公证的,则以后立的为准

2011-12-17 16: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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