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亲戚一年前借我几万块钱,一直没有还,我怕他不换,最近让他打了个欠条, 内容为:今借到某某多少钱整,2010年1月31号之前还清,超期一天200元滞纳金。下边借款人签字,日期2010年1月1号。 现在还没有还,有效期1月31号目前已过,我比较着急,如果起诉他,这种借条现在还有效吗,如果这个借条有效,应该怎么操作,有效期多少。
你的欠条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属于生效的协议,你的债权受到法律的保护,现在还款时间已经到了,你可以起诉要求还款,并按日支付滞纳金。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2010-02-08 1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