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母亲健在,膝下一儿一女,现在妈妈想把一间房屋继承给儿子,应怎么???
房屋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各占一半,父亲的一半房产发生继承,由父亲的第一顺序遗产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母亲、儿子和女儿,三人各自继承全部房产的六分之一。母亲由于原来享有全部房产的二分之一,再加上继承来的六分之一,总计三分之二;儿子和女儿各自占有六分之一的份额。 母亲有权把自己的一份额赠与给儿子,办理公证即可。 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10-02-08 14: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