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司:你们好 我老公他弟弟因自己家的井水中毒在湘雅住院一年多于去年身亡。30岁,陪了86万。这其中包含:土地污染费、打井费 家畜损失费、全家健康检查费及精神损失费 、在院护理费 。护理就是我老公和弟媳在护理。家有两老人60岁 两小女 大的4岁、小的1岁、妻子25岁全家共有8口人。老人和妻子花的钱应该是差不多 。请问这批钱该做如何分配才合理?像这种情况老人这边能挣到一个小孩的护养权吗?现家人为这事闹起了纠分.请尽快帮忙解答 . 谢谢
孩子抚养权归孩子母亲。 护理费由护理人取得、健康检查费按实际参检人员取得。
2011-12-18 09:15:39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是小孩(未成年人等)的法定监护人。
2011-12-18 0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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