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于今年10月9日参加歌咏比赛排练时,突然头痛剧烈,我在同事们的帮助下,叫上了120送往德保县X医院,经CT检查,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病人一直昏迷不醒,11日上午又做CT检查,下午,血压、心率、呼吸都不正常,又送往右江医学院附属医院治住进ICU病房治疗,病情不见好转,11月7日,又送往南宁医科大附院治疗,也不见好转,于12月13日离开了。请问,我丈夫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不算工伤,工作时间发病48小时内死亡的,才算
2011-12-17 21:19:35
你丈夫在在单位举办的公益活动中受到的伤害,依法属于工伤,应该得打工伤的赔偿。
2011-12-17 21: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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