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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帮帮我,我连死的心都有了?

咨询者 : fa115043 - 上海     时间 : 2010-02-08 20:56:23    状态 : 已解决



公司客人物品丢失,领导直接诬陷是我偷的!让他们拿证据,他们拿不出!我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公司却以失主与公司老板是朋友为由,不去报案!让我离开公司,这也就以为着让我默认!我不知道这种事该找谁?我好无助,世上还有公道和公理么!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已经承认物品被盗了,却不让你报案,诬陷是你偷的,让你赔偿,利用强势要你赔偿,属于敲诈勒索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你可以拒绝赔偿,依法报案,追究公司的责任,罚款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目前拒绝赔偿就是了,因为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由小偷来赔偿,你没有赔偿的义务,应该有公司在刑事案件中对小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你没有赔偿的义务。

2010-02-08 21:14:18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公司不报案,你应当去报案。

2010-02-08 21: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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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可以去报案。详细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咨询手机:13701997783 分机: (021)51028066—809 MSN:xutong.lawyer@hotmail.com QQ: 1305186679 传 真:(021)62282118 邮编:200336 地址:上海市仙霞路345号东方世纪大厦1703室 网址:www.haiyaolaw.com

2010-02-21 11: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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