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帮客户定车收了客户定车款30万,然后我朋友收到定金的30万马上打给车行定车,因车行交车的时间在约定时间迟了两个月,而客户要求我朋友要退车款,而我朋友追车行又不退车款,后来客户把我朋友以诈骗罪立案并网上通缉,当我朋友知道网上被通缉就马上跟朋友借了钱把款退了给客户,而我朋友跟车行定车有凭证,也有银行还款凭证,后来我朋友给客户撤案,客户以打点为由要我朋友给多7万元为打点费才可以撤案,后来我朋友就怕就打了2万元给客户,后来客户要他打完5万元才肯撤案,但我朋友要他先撤案再给对方不愿意,当时客户要打点费我朋友有录音,打点费有凭证,我想请问一下他属于诈骗罪吗谢谢。
1、你朋友实际上并不构成诈骗,车行、客户、你朋友之间只是经济纠纷。你朋友代理客户定车,是民事代理行为,车行不按期交车的,属于车行违约,按理应由客户找车行追究法律责任,或要求退车或要求提车,并要求车行支付违约责任。 2、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否撤销,已非报案人能力范围之内,故对方明知其无力做到,却经此谎骗得2万元,你们有权代为报警,由司法机关追究其诈骗。
2011-12-18 19: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