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07年贷款买房,当时其父母出了一部分首付,09年我朋友结婚之前,表示在贷款还清时(2015年),将房子产权更名为其父母,并签下一份协议,当时其未婚妻同意用婚后财产帮助还贷并签字.现在我朋友意外身故,请问:其父母是否可以要求儿媳继续还贷并在2015年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当时儿媳和公婆签下一份协议,未婚妻同意用婚后财产帮助还贷并签字,该协议是依法生效的,儿媳应该继续履行该协议约定的义务,其父母是否可以要求儿媳继续还贷并在2015年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011-12-18 20: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