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和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说有福利补贴,但是当你转正之后却把应缴的保险钱,公司和个人部分都从自己的福利补贴中扣除。并且在合同中说公司只是代收保险费用。这个合同有效吗?我们要是不想扣钱上保险她就让我们写申请说是自己不想上保险。这个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这个合同和申请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要是请求仲裁,会是个人还是公司会赢???
xiaopangpang1网友: 你2008-11-11 16:36:44 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劳动合同中就应当包括社会保险的内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大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小部分由劳动者缴纳,对于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公司不能转嫁给劳动者负担。 二、公司只有权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应当由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比如养老保险中个人缴纳的部分,其他的就无权扣除了。 三、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是会支持的。
2008-11-11 17: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