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人,老公伊春人,在北京05年11月结婚,现有一子5岁。 现在我们三口都在珠海,到现在在珠海打工已有1年8个月时间了。 在北京我俩认识前女方就已分期付款买了120多平米的三室房子,在婚后08年4月才办理房产证,名字就只是女方名字,并进行装修事宜08年7月装修基本完结。 请问现在离婚如何介定财产分割及儿子扶养权。
1、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房产证是婚后取得,也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但是房屋的装修费用和婚后还贷款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 2、孩子的抚养权你们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依据跟哪方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来判决抚养权,如果对方有过错,那么你争取的抚养权几率较大。
2011-12-18 20:43:51
属于女方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你抚养孩子的条件优于对方的情况下,孩子应归你抚养,由对方支付工资的20%-30%作为抚养费.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协议不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2011-12-18 20:49:03
您好: 房产归女方; 装修费用等分、儿子扶养权看案情。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18 21:35:21
1,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所有,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办证并不影响该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性质。离婚时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2011-12-18 21:59:20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前购房属于个人,但是如果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2011-12-19 12: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