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纳任何保险,今年七月离职后我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现在同意给我补交07年9月份到今年7月份的养老和医疗两险了 我没有开户,请问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
根据《劳动法》第72条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11-12-19 10: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