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向我借了钱,可已经快2年了,他还没有还,现在也联系不上他了,(但知道他的家)可由于当初信任他,没有打任何凭据,他口头上市承认这笔钱的,我怕万一上了法庭,由于没有凭证,他不承认了呢?我该怎么办?
他不承认也没有关系,只要你采取录音的方式保留证据也可以,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是欠条才能证明债务关系,你可以依法主张你的债权。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2010-02-09 23: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