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领导们帮帮忙 我叫王学成,是一名农村小学教师。86年8月参加工作到现在有23年的工作年限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我家住普定县城关镇石头堡村。 我的邻居安国兴在他建房时(1996年以前,具体时间我也记不清了)要占我家的一个斜角,由于他父亲当时是村委主任,瞧不起我家,没有和我商量就想强占,我没有同意,导致他的房子砌窄了,于是就处心积虑地陷害我。 1996年,因安国兴和其他几户居民的路需由我家的地盘上过,经城关镇土管所、移民指导站和石头堡村委出面调解,由村委用0.6亩校园地调换,我让出2米宽的路给安国兴等几户居民通过。我今后不论怎样做,只要有两米宽的路走就行。我同意了,就同几个朋友喝酒去了(我爱喝酒)。我签了协议,没有得到协议。(我现有的协议是从一审时我请的律师那里得到的复印件)签协议却不给我协议,这不是陷害吗? 我砌房子之前由于周围都是居民,土地没法耕种,通道由他们走,我砌了房子当然要把通道留靠边了,这也有错吗? 以前我一家人是到处佃房子住,2008年初。由于我佃房子的房东说他们需要房子,不准备再佃了,叫我家想办法找房子住。我想到处搬来搬去很麻烦,搬家损失也大。准备自建房子居住。在亲戚朋友的资助下,2008年底我砌好房子搬进新家。我砌房子是在房子的左边留有2米多宽的通道的(通道就在安国兴的地基前坎),可安国兴却在我留的通道(他的地基前坎处)砌墙堵住,然后把我告上法院。 不知他是找到何方“高人”帮助,普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公开审理时是要求我把现在留好的路清理好就行,而下判决却说我未经有关机关批准,私自建房,要求拆除。现在农村建房没有办手续的很多呀。 判决书(2009)普民初字第25号上有三原告系梭筛移民(陶江、陈志贤、安国兴),事实是安国兴是本村村民,却冒充移民欺骗政府。判决书上被告(我、王华成)让出从王朝胜住房左边至安国兴地基宽3米的土地给原告通行,协议上没有。协议上是我保证几户居民走路长通。判决书上有通道不足2米宽,可我留的通道有2米多宽。还有,我留的通道安国兴却砌墙堵断。这些理由不是陷害是什么? 我当然不服判决,上诉安顺中级人民法院,中院民事庭于2009年6月5日王安萍口头通知我说要判我家拆房子,6月8日下判决,(2009)安市民一终字第223号维持原判,我留的通道不是他们想要的通道。通道是要能过小车?大车?还是火车?飞机? 我2009年6月30日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发通知书(2009)黔高民申字第550号给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复查案件。受理复查案件时许诺我20天答复我,但至今没有消息。 2009年7月22日,普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下通知给我,要我在收到本通知起三日内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我是受冤枉的,怎么履行“义务”? 2009年10月20日,普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再次下通知给我,要我在2009年11月20日前搬出所住房屋,恢复原有通道,到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普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在2010-1-8到我家通知我要依法强制执行,我该怎么办? 普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在法院副院长的带领下,在2010-1-8到我家通知我要依法强制执行,如果不拆房子就付原告8000元损失费,我没有办法就答应付损失费,并在法院写的“协议”上签了字,请您们帮帮忙,这合理吗? 安国兴是穷光蛋,又是癞皮狗,法院执行给他了可能很难再执行回来 普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不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09)黔高民申字第550号放在眼里,我不知是怎么回事。 我非常担心普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拆我的房子,整天提心吊胆,严重影响我的工作,敬请领导们给我尽快解决,让我安心工作。 我妻子没工作,父亲的土地是他自己耕种,我还要供孩子上大学(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护理系),没有心思打官司,也没有钱打官司。 请您们帮评评理。 我说明:校园地是用来调换通道的,不是用来比多少的。 再说,孰话讲:官不拆民房。 我和我的家人期待领导们的帮助,我的亲戚、朋友盼望领导们能帮助我,我周围的有正义感的人希望领导们能帮助我。 我在这里先谢谢您们了! 我联系过这些地方,到现在没有回音。 ln@anshun.gov.cn, yml@anshun.gov.cn ,wtk@anshun.gov.cn,Copyright @ 2006 www.assf.gov.cn.安顺市司法局 Copyrght@2006www.assf.gov.cn, 安顺市信息中心asxxzx@126.com 省长信箱,省人大群众信箱。 我的联系电话:13595332042 我的邮箱5243799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