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交通事故的补偿问题。事由:2011年9月14日,我在绿灯过人行横道的时候,被小货车撞倒在地,造成左手舟骨骨折,未住院,打石膏两个月,现已脱石膏,但尚未全愈,能进行非重体力的活动,医生诊断需要再慢慢养3个月。现想咨询相关补偿额度的问题。谢谢!(注:1,我是在校学生;2,货车当时是绿灯转弯;3,货车司机没有逃逸,支付了到目前为止的相关医疗费用;4,货车司机只想提供500元的事后补偿,以了此事)
你好,首先不知发生事故后你们有没有报警,交警对于本次事故是如何认定责任的,这很关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直接关系最终的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也只能由交警进行认定的,如果你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是可以在三日内进行复核的。其次,因为本次事故造成了骨折,那么根据通常我们所办理的案件,如果要坚定伤残等级的话,那么一般都是可以构成的,伤残赔偿金的数额在赔偿款中算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对方所说的500元补偿肯定是不够的,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些数额的计算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同时还要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计算,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计算一份赔偿清单,以便跟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2011-12-20 21: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