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于1998年由别人代办了结婚证,婚后于1999年生了第一个儿子,2006年又生了个小女儿。 2,因为生计,我于2008年带着小女儿外出谋生,没想到我婆家居然于2009年元月在家里另找了媳妇大办婚宴并又领取了结婚证,现在那家里的属于我的东西也被收拾一空。 3,由于那个代办的结婚证不是在我丈夫户口所在镇办的,不知是否有法律效力? 4,因为那个证一直由我婆婆保管,后来听说那个结婚证丢了,我就在我的户口所在县,但也不是我的户口所在镇,在邻镇又补办了一个结婚证,不知这个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5,假如这两个证同时出现,会怎么样呢? 6,我老公说他现在与那个女人才是合法的夫妻,与我却还成了事实婚姻? 7,现在我手上什么证没有,只有在我娘家补办的那个结婚证,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
你们的结婚证虽然是代办的,但是由民政部门颁发的,是合法有效的,关系,你们直接属于合法的夫妻,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你们已经有了孩子。现在对方又背着你和其他人结婚了,出现了两个结婚证,男方的行为属于重婚罪,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你可以到法院进行自诉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10-02-11 16:15:04
你有权:1、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告老公重婚;或者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告老公重婚。2、向法院提出民事诉,离婚并要求赔偿。具体可请律师帮助。
2010-02-11 18: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