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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律师?

咨询者 : fa307896 - 北京     时间 : 2011-12-20 14:17:49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2011年8月21日到一家单位上班 该单位内部规定前三天为无薪试岗 试用期一个月 如劳动者不能适应工作延长到3个月 且工作时间不满半年不予上保险 3天过后 我于25日继续上班 于9月21日与该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该单位转正工资为1300 试用期为此的80% 该单位以我不适应工作为由延长了我的试用期到11月20日 在此期间工资都是按照试用期80%发放给我的 我于11月21日以家中有事为由告知单位离开 现在11的工资由于认为对方发放的不对所以未领取 打算跟该单位仲裁 请问我能得到该单位哪些赔偿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郑吉文   [北京]    13911825559

可以给我打电话,进行具体咨询。

2011-12-20 14:33:0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存在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1-12-20 15:47:46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专业、诚信、高效、严谨、仗义执言、追求公平、公正。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20 16:53:41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单位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从入职之日起补缴社保费用,同时支付合同上约定的试用期外的工资差额部分,协商不成,搜集相关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1-12-20 17:03:42

刘斌   [北京]    18601207365

您好,约定的试用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要回11月的工资

2011-12-20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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