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单位给了我一套房子,条件是在它这干满十年就归我了,但是这个房子单位之前有贷款一直没交完,我怕哪天单位贷款交不上了,银行来受房子,那我和单位签的住房合同还有用吗,我怎么样做才能受法律保护。
放心吧,即使单位的房子因为贷款的问题被银行收回,也不影响你和单位的租赁关系,因为对于此,法律专门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使房屋的产权发生了变化,你和原单位的租赁关系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10-02-11 16:21:35
你好!你和单位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你的居住权,受法律保护,对房子的所人权要等到条件成就时(你在单位工作满十年才生效)。按照这个约定,你没有还贷款的义务,为了防止出现银行收房子的情况,可以在约定单位的违约责任。
2010-02-19 23: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