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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能通过法律途径索取孩子的生活费吗??

咨询者 : fa307956 - 湖北     时间 : 2011-12-20 17:26:58    状态 : 已解决



离婚后男方判有一女,五年后因孩子就读的原因由女方代为抚养,男方给抚养费,可是,07年男方给了第一年的生活费4700元后至今再没有给过一分钱,现在孩子读高中了,生活压力大,我该如何要求男方付给女儿这几年的抚养费?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可以以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这几年的抚养费。

2011-12-20 18:18:58

饶太益   [湖北]    15107100208

你好,建议尽快通过起诉解决,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及之前的抚养费。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电话15107100208。QQ:447456671

2011-12-20 23: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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