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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还有劳动合同关系?

咨询者 : fa307994 - 上海     时间 : 2011-12-20 19:23:19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 本人与2011.3进入现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写的是期限为三年2011.3-2014.3,其中2011.3-2011.9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双方协商,甲方若认为乙方无法胜任工作可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人事疏忽,在6个月后没有给我签订转正合同,直到11月才发现这个问题,由于我也想辞职,故一直也没有正式办理转正手续,所以,我现在和原公司是否还有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已经属于自动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我去新的公司,是否还需现有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多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和原有公司的劳动关系不存在了。

2011-12-20 20:09:24

范嬛菁   [上海]    13901616841

已经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提前30天辞职,但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你可以此为由马上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需要单位出具退工单。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2011-12-23 1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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