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13岁了,以前村子里发福利都有,今年通知没他的了。找村委会领导询问原因,告知是村民代表决定的。我以前的户口是农业,10几年前村里私自给转了非农业,结婚后,婆家这边村子没非农业户口,无法迁入户,就一直放在原户籍 。儿子出生时,那时候的户籍政策是必须上母亲的户籍地 。所以儿子一直随我户籍。我去村里,镇里,得到的答复 都是一样,村民代表决定 的,不能推翻。请问 村民代表的决定是否合法。我该去哪个部门投诉。
可以要求享受同等村民待遇,村民代表决议不能以多数人的决议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2011-12-21 12:11:47
合法,只能落实村私自转您户口的情况,要求户籍纠正,使您和儿子恢复村户籍,做该村集体成员,才可一享受村福利。
2011-12-21 02:19:46
不合法,可以通过起诉村委会解决。
2011-12-21 07: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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