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开江县的一个普通农民。在我的家乡有一个小学校原来是公有的、但后来被承包了。{不知道为什么要承包}。承包人是村支部书记。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已经很多年了、但就因为学校被承包了、那里的孩子不能享受义务教育、必须交费才能读书、每学期要交几百元。家长也去问过、听说是因为学校是承包的、国家没有补贴、所以就必须交费读书。 学校承包是个人的原因、难道就因为这些个人原因、那里的孩子就不能享受义务教育、就不能享受国家政策吗、难道他们、她们就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吗?? 我请教有识之士!被承包的私人学校国家没有补贴吗?在这种学校读书的孩子不能享受义务教育吗??这种现象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才能让孩子享受国家政策???
国家实行义务教育是全民性的,没有地区的歧视性,学校的收费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010-02-12 20: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