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个问题向您咨询一下。去年朋友向我借了三十万,同时以他的一座楼房为抵押,到房管局办理了抵押手续。以他目前的情况还款十分困难。我想实现我的抵押权。可是今年八月份他的这座房子又被银行通过法院查封了。以我们当地的房价,他的房子目前价值大约28万,请问我能以他的房子抵还还我的借款吗?法院的查封怎么办?
首先要看你们借款是否约定还款期限,如果约定了期限还没有到期,就比较难。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起诉要求他还款,并主张在抵押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房产拍卖之后以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法院查封的,其权利的实现将在你的顺序之后,如有余额才可以受偿。
2011-12-21 16: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