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个儿子,有房【13间】土地【5亩多】分家时大儿子是工人 ,二儿子是农民,三儿子是工人 分家时给大儿子三间厢房,给二儿子正房五间,土地5亩多,三儿子也给5间正房。可三儿子房比二儿子的好点所以给二儿子4000元补贴。说好之后,老人可以轮班老大老三都让轮老二不让.请各位专家帮帮我 请问我给二儿子的土地能要回吗?谢谢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当年你将自己的房产及承包的土地进行分家的目的就是为了老有所养,这应是分家给各儿子所附的条件,二儿子违反该条件不承担赡养义务,你有权将所分给他的房产收回;而土地你是承包人,你二儿子他有自己的承包地,你完全可以收回自己的承包地自种或租给他人耕种。
2010-02-17 12:28:53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根据以上规定,你给三个儿子的房屋和土地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你二儿子不让轮班,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你可以撤销对他的赠与。要回你赠与他的房屋和土地。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2-17 12:29:00
你二儿子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属于法律规定的遗弃行为,你有权取消其继承权,收回其土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上述第(三)项的规定,你可以要回土地。
2010-02-17 18:29:42
可以撤销赠与。!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0-02-19 22:14:49
你给你的三个儿子财产是附条件的,因此,你可以撤销你的赠与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故此,你可以撤销你的赠与行为。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2010-02-20 10:4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