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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分割?

咨询者 : fa115339 - 天津     时间 : 2010-02-17 21:54:45    状态 : 已解决



夫妻双方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是否算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最佳答案

杨汉卿律师   [北京]    18611337988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以上规定,住房公积金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0-02-18 08:42:54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因此,对于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应看公积金产生的时间,是否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双方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特别约定。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又没有特别约定,则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权要求分割。

2010-02-18 1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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