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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权?

咨询者 : fa115344 - 福建     时间 : 2010-02-18 00:57:56    状态 : 已解决



我母已逝。家里只有我父和我。我有一刚出生就给了人的姐姐和一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和我们同一城市,不同姓。哥哥是我父前妻所生,后离婚,再娶我妈。少来往。请问在我,我哥,我姐,三人中,谁对我父遗产没有继承权?如都有继承权,是否同等分遗产?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在三人中,你和你哥对你父的遗产有继承权。你姐的情况比较复杂一点,即如果你姐是被别人合法收养,就没有继承权。

2010-02-18 09:38:31

仲玉华   [黑龙江]    15146366977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能确定的是你和你父亲有继承权,如果你姐姐是被别人收养的,那么她就没有继承权,你同你异母哥哥,如果由你母亲抚养成人,那么他是有继承权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原则上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尽的抚养义务多的也可以多分遗产。

2010-02-18 10:58:3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父亲的财产是在其离婚后取得的,属于与你母亲的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你母亲的遗产应该由你母亲的继承人依法继承,你的哥哥不是你母亲亲生,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和你母亲形成抚养关系,你哥哥不是你母亲的继承人,不能继承你母亲的遗产。你姐姐已经送养给别人,依法解除了和你母亲的亲属关系,也不是你母亲的继承人。只有你和你父亲是你母亲的继承人,你们各自继承你母亲遗产的一半。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10-02-18 10: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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