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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卖纠纷?

咨询者 : fa308737 - 广东     时间 : 2011-12-23 10:46:25    状态 : 已解决



我现在跟他沟通了,我说我可以不要定金 了。但他就是不敢让步,我属于守约方是什么意思?如果他真告我故意拖延时间,我有什么办法能打赢官司吗? 再者,到时听说我们还要去房管所签合同的,听说到时会签阴阳合同。如果我不同意思签阴合同,阳合同会造成业主多交几万元的税。我们签买卖合同时说所有的费用是买方出的 ,但阳合同中产生的所得税是属于业主的所得,这个可以要求他交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有权要求对方缴税。

2011-12-23 11:14:34

潘宇虹   [上海]    15900520906

首先,从文字表述来看,你应当是买受人。不知你的买卖是通过居间介绍还是双方自己达成的交易。 对于定金来说,你违约你的定金会被房东没收,如果房东违约应当双倍支付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 其次,对于阴阳合同,是买卖双方为税费问题制作,实践中会被认定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该条款应当会被认定为无效。且阴阳合同对于买受人再次转让会在一定年限内会有影响,应予以考虑。 再次,房东无故拖延,您可进行催告。 最后,税费原则上是各自承担,但双方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因为这属于民法意思自治的范畴,有约定的约定优先。

2011-12-23 11:33:11

马骏   [北京]    15810303996

个人所得税依法应当由卖方缴纳。当初应当在房款中加上税的额就可以了。

2011-12-23 12: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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