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有孕一个多月了,但是我们已经分手了, 现在她以孕要挟我和她要好,可是我不喜欢她,她说如果我不喜欢她的话,她就把孩子生下来,报复我。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帮下我,
你和你女朋友同居致使其怀孕的行为,不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即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对方无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孩子是你们双方的,任何一方生下来必须征求另外一方的意见,她无权单独决定生下来,因为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她无权在这种情况下强制你承担扶养的义务,如果她以此要挟你,法律不会支持她的主张的。
2010-02-18 17: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