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在09年8月从他人处买下一部小车,没过户,09年12月我友用书面形式赠送与我,并签了名。前几天我俩吵架,他不顾我怀孕咬了我两口,偷偷把车开走了,请问。我能要回车吗
该车辆的实际产权是属于你的,他把你车辆偷偷开走的行为属于盗窃,构成了盗窃罪,你可以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你追回车辆,这样做效果较好,取回车辆的速度较快。
2010-02-19 16:29:55
本案你友赠与你小车没有过户,根据合同法有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你友实际上在把赠与的小车过户给你之前可以撤消赠与。因此,本案你不能要回小车。
2010-02-26 15: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