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出售一套贷款买的住房购买人全款购买,他写了合同要求分三部分付钱。 第一笔 元人民币作为偿还该住房的剩余贷款,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按揭贷款银行以甲方名义办理还款事宜(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退还的权属证书由乙方持有;第二笔转让价款 元待该住房的房产证变更登记于乙名下完支付,第三笔 元该房产土地证变更登记于乙方名下完支付。 我感觉这份合同对售房者很不公平,请问正常情况是不是应该在房产更名同时就付钱,如果等更完名不付给我钱,我就上当了。 土地证开发商还在办理中没有交给我们,买方要求必须等土地证下来全部转给他,他才付清款。 我感觉不安全。我感觉不安全请问,这份合同我要怎么修改才能公平合理有法律依据呢?
可以有几种方法建议你: 1、合同修改:1)支付时间:可以约定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变更登记当日分别支付 元。 2)若支付时间不修改可以增加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逾期一日为日万分之五。 2、合同若不修改,可以请求第三方进行一个“资金监管”先由买受人将购房款交予该第三方,待每一步操作成功后,由第三方转付给您。
2011-12-23 15:41:02
目前很多地方二手房有资金监管。由于你的房屋有贷款,所以在贷款还完以前是不允许买卖的。你需要先平贷,这里有很多技巧,建议与律师面谈。
2011-12-23 15: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