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父母去世了,他们名下的房产的过户问题,目前有5个小孩,但是其中一个在美国,如果要对房屋进行过户或者出售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特别是对于在国外的孩子),谢谢!
父母过世了,继承人若想对房屋进行过户或者出售,需要经过所有继承人的书面同意,在国外的孩子不方便回来的话,应该通过授权委托其他人(包括继承人)代为出售或者处置其财产份额,写一份同意处理房产的委托书即可。然后其他继承人和国外的孩子委托的人一同到公证处办理同意出售或者过户的公证手续,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即可。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010-02-19 15:52:41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作为继承人的五人在都不明确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应对父母的遗产(房产)进行析产,各方能协商一致,根据各自的情况分得相应等分的遗产,国外的继承人可根据情况分得现金或可供履行的财产,这样更方便;若各方协商不成,分歧较大,则应提起析产诉讼,各方进行应诉解决,国外的当事人法院会通过涉外诉讼程序处理,其亦可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需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即可)。
2010-02-19 11: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