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电话销售工会司上班一年,没有劳动合同,每个月20号发工资,因公司拖欠工资,所以想离职,可是20天的工资拿不到,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1、因单位拖欠工资,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拖欠工资。 2、单位未签合同,要求双倍工资。 3、单位无社保的,要求补交社保或社保赔偿。 4、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工资,社保、经济补偿。
2011-12-23 16:32:20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电话15107100208。QQ:447456671
2011-12-25 02:33:16